根据日本驻大马大使馆传真给《南洋商报》的移民厅资料显示,目前高达27万人非法滞留境内逾期逗留者激增。遍布日本各城镇当非法劳工,衍生社会、经济及治安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令日本政府不得不严正看待,遂于今年2 月18日起施行移民法令修正案。
日本移民法令修正后的要点有三:
(一)对逾期逗留者定罪:
近年来非法集团利用船只,将无数外国人非法运送入境,逾期逗留者激增,对日本社会各方面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日本政府拟定新条例,严惩逾期逗留者。
(二)延长被驱逐出境者重入境年限:
过去,日本限定被驱逐出境者不得再踏入日本国境为期1 年,修正法令后,延长至5 年不得入境。
(三)再入境准证有效期延长:
这一点是针对赴日本投资或涉及企业经营而在日本逗留的外国人,及与日本人结婚滞留者,过去,再入境准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而今为了减轻申请人的负担,及业务合理化的考量,再入境准证有效期延长至不超过3年。日本移民法令修正案在公布后6个月,即2000年2 月18日起实施。
让我们一窥日本移民法令的条文,进一步了解当地政府应付不断涌入境内的非法外劳及逾期逗留者。
●日本移民法令第70条文提及涉嫌逾期逗留者将面对3 年监禁或罚款30万日元(约1万零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违反入境条例,非法进行活动赚取酬劳者面对监禁1年或罚款20万日元(约6千600零吉),或两者兼施。而为了牟私利,让非法外劳得以赚取酬劳者则面对3年监禁,或罚款200万日元(约6万6千零吉),或两者兼施。利用伪造证件让外劳非法入境赚取酬劳者,面对同样的刑罚。
●为了避免非法外劳面对刑罚而刻意隐瞒、窝藏者,面对3年监禁及百万日元的罚款。
●提供船只或车辆私运或窝藏非法外劳者,所有名下资产一律被日本政府没收。若船只或车辆属不知情的第三者,船主或车主必须在获悉私远或窝藏事件后,立即向当局确认所拥有的船只或车辆。
日本政府严刑峻法对付日趋严重的非法外劳及逾期逗留者的问题,可从移民法令,尤其是今年2 月18日实施的修正案足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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