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国《费加罗报》2007年6月12日透露,移民与国民身份部长布里斯·奥尔特弗(Brice Hortefeux )6月12日已向法国国家行政法院(Conseil d’Etat)递交移民法草案,按照规定在呈递内阁会议和议会审议前接受国家行政法院的预先审查。
这部共由14个条款构成的新移民法草案将是新组成的国民议会今年夏天特别会期期间最先审议表决的法律之一。
移民部长提交的这一新移民法的主要目的是更加严格限制“家庭团聚(regroupement familial )”的条件。法律草案包含的与以前各项移民规定有所不同的具体变化和措施包括:
第一,今后凡申请来法国“家庭团聚”的合法移民家属在其原籍国或常住国家,即需接受一项关于“法语和共和国价值知识的评估”;如有必要,有关当局可在原籍国当地“组织一项时间最长可达2个月的培训”,然后获得一项培训跟踪证明(Attestation de suivi de la formation),以便获得长期签证,并开始“家庭团聚”程序。然而,法律草案同时说明,这项“培训跟踪证明”并不是获得签证所必需的强制性义务。据有关法律专家分析,新移民法草案之所以作此说明,是由于政府担心被指责违反欧盟法律。因为,根据欧盟法律规定,家庭生活权利(droit de la vie en famille)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原则。当然,专家指出,那些拒绝参加这一培训的外国人估计会很难获得签证。
第二、外国移民办理家庭团聚的工作收入要求将与家庭孩子人数相挂钩,并至少是最低法定工资(SMIC)的1.2倍,各种救济补助金不能算作工作收入。
第三,新移民法将在原来“萨尔科奇移民法”规定的针对新移民本人(migrant)的“接待与融入合同(CAI)”的基础上走得更远,另行设立一项以移民家庭为对象的“接待与融入合同(CAI pour la famille)”;该合同将规定一项“家长权利与义务”培训,并要求家长“保证”通过为孩子提供法语强化课程学习(apprentissage renforcé du français),“促进孩子融入法国社会”。
第四,新移民法草案规定,如果移民家庭不履行这一义务,省长(préfet)则有权请求儿童法官(juge pour enfants),采取一项正式名称叫做“关于家庭预算管理的司法帮助措施(mesure judiciaire d’aide à la gestion du budget familial)”的暂停直接发放各类家庭补助金的惩罚性措施。
第五,凡申请“家庭与私人生活(vie privée et familiale)”类居留证的外国人-特别是正在办理身份合法化的“无证者(sans papier)”-也必须证明掌握一定程度的法语。
第六,新移民法将把负责审批难民身份、目前由法国外交部主管的法国难民与无国籍人士保护局(OFPRA,俗称“难民局”)的管辖权让渡给移民、融入、国民身份与共同发展部;这是当年萨尔科奇在任内政部长时就曾提出过,但没有得到满足的要求。
第七,这项新移民法草案在一个问题上满足了外国人权利保护社团组织的要求,即对抵达法国边境申请避难的外国人在被驱逐出境前将可给予24小时有暂停执行效力的上诉权利(recours suspenssif)。
第八,法律草案规定,政府每年在向议会通报移民数据时同时报告“移民融入的指标”。
这是一项与萨尔科奇的一贯移民思想和政策一脉相承的移民法。自从2002年右派上台以来,法国政府接二连三地就移民问题立法,仅在萨尔科奇任内政部长期间,就曾推出过两部移民法律;而这次新移民部长上任伊始,便又匆匆推出一部新移民法,其目的一方面自然是要向公众表明萨尔科奇总统在当选后正在履行他的竞选诺言,另一方面,也是试图调整移民政策,就象移民部长奥尔特弗所承认的那样,他的目标是减少家庭移民(immigration familiale)的比重,鼓励目前只占法国移民流量(flux migratoire)7%的经济和技术移民。
据统计,2005年法国因家庭移民名义发放的首份居留证共计94 500张,而因职业原因签发的首份居留证却只有14 000份;这说明家庭移民目前还是合法移民法国的首位理由。然而问题是,这些所谓的“家庭移民”中,多数为法籍公民的外籍配偶,而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团聚2005年已只占17 000份居留证,远远少于5年前的26 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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