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要求:老人应免持护照入美
加拿大已向美国提出要求,未来须持护照才能由陆路或海路入境美国的规定中,加拿大老人应获得特准。
中央社报道,加拿大政府在提交美方的一份说帖中指出,老人的安全威胁低,而且经济能力有限,要求他们另再申请护照,只会加重他们负担。
加拿大建议,未来让加拿大老人另持政府所发的身份证及公民卡等证件,即可由海路及陆路入境美国。美方先前已经同意对十五岁以下儿童采取这一放宽措施。
美国国土安全部和国务院在2005年4月宣布西半球旅游方案,自2007年1月23日起,旅客由加拿大、墨西哥、加勒比海国家、百慕达、中南美洲国家等地,搭机进出美国时,均须持用护照。
这项方案原订由2007年1月起,由前述地区进出美国的旅客,无论是经由陆路或海路,也须持用护照,但在两地民意反弹和国会要求下,这一规定已延后到2008年7月起实施。
加拿大在说帖中列举多项疑虑,包括新规定只会让旅客对通关规定更混淆不清,且可能对美加双边贸易及旅游业带来重大冲击。
加方在说帖中抨击最力的一点,则在陆路入境须持护照规定,双方政府根本没有足够时间处理遽增的护照申请,或是另对旅客核发新的“替代身份证明文件”。
加拿大政府也举1月间搭机护照规定实施时造成的困扰和混乱为左证。事实上,今夏稍早时,美国政府已经被迫暂时搁置由加拿大搭机进出美国须持护照的规定,因为即使在美国,民众申请护照作业都已积压到一个月以上。
加美两国跨界互访旅客中,八成五都是经由陆路,但其中已持有护照的人数比例还不到六成。相对于此,早在西半球旅游方案实施前,搭机赴对方境内旅游的民众中,九成以上原就持有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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